省医院2016年度院内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单位比选通知 HQ2016-53

2016-10-13 12:43后勤保障部

一、比选邀请:我院2016年度将涉及多项工程改造工作,为保证这一系列项目顺利实施,拟采取院内比选方式选取两家造价咨询公司作为年度合同单位,负责我院2016年开工的维修改造工程的竣工结算造价审核,请有意参选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比选内容后根据我院提出的比选要求进行报价。

二、比选须知: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投标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投标单位一经做出投标,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投标无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该项目的中标单位不能参与同年度控制价和清单编制单位比选。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无财务亏损。

四、资格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税务登记证(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

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正反面)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证书暨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4、近半年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后期所出报告中项目负责

人必须与投标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5、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服务要求:

 1、合同期内项目负责人固定。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编人员,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3、配合委托人接受复查、抽查。

六、报名须知:

1、于2016年10月19日上午9:00-11:00将所需资料盖章密封报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逾期不再接受投标报名。

2、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税务登记证(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正反面)

(2)资质证书(单位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质)

(3)2013年1月1日(含)以后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须包括:竣工结算审计合同;

(4)竣工结算审计费用报价;(明确报出下浮比例)

(5)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3、以上资料审查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须留存原件。

4、按照以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所有资料必须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七、评审方法:

1、按照本须知规定,根据评分标准详表进行综合评审,后附评分标准详表。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淘汰,报价无效。

3、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报价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九、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87393438

审计部(监督)   87393203

附件:评分标准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