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校新校区厨房自动灭火设备比选通知 HQ2017-1
2017-01-11 15:50后勤保障部
一、 比选邀请:
四川省人民医院护校新校区厨房自动灭火设备以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邀请符合资格要求、有提供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 比选须知:
参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参选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参选单位一经报出,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护校新校区厨房自动灭火设备比选。
2、项目地点:四川省人民医院护校新校区。
3、设备要求: 3 套,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4、工期: 30 日历天。
5、本项目控制价为 9.5万元。
6、整套设备安装后通过院方统一验收,验收按消防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第1项条款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第2-7项条款需报名单位提供原件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且必须齐全。
五、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1月 13 日15:30 时
2、联系人:程老师
3、报名单位携带介绍信及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到四川省人民医院护校新校区(高新区中和街道办应龙社区)进行报名登记,由业主单位统一组织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踏勘时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报名单位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交通费用及安全责任。
4、现场踏勘即为报名,未参与现场踏勘的单位、未准时达到的单位报价无效。
六、报价要求:
1、根据业主提供的附件设备参数资料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所报价格包括:设备费、材料(含全部配件、辅件)费、设计费、施工费、安装费、人工费、管理费、运杂费、保管费、利润、税金等等全部费用(交钥匙工程)。
2、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参选单位加盖单位的公章。
3、本项目控制价为: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符合比选文件“四、资格要求”的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7年 1月18日 上午9:00—11:00递交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2、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安装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和报价等相关文件并全部加盖公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均应编写目录和页码,必须全部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只需壹份;无需购买标书。
4、报价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八、报价文件的评审方法:
1、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比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
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被淘汰,投标无效。
交人。
十、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刘老师 87393463
保卫部 郭老师 87394333
护校新校区程老师 67087650
审计部(监督电话) 8739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