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科厨房自动灭火设备比选通知 HQ2016-29
2016-08-03 09:45后勤保障部
一、 比选邀请:
四川省人民医院营养科厨房自动灭火设备以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邀请符合资格要求、有提供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 比选须知: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投标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投标单位一经报出,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投标无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营养科厨房自动灭火设备比选。
2、项目地点:四川省人民医院营养科。
3、设备要求:6套,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4、工期: 30 日历天。
5、本项目控制价为 30万元。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近三年无财务亏损且具有同等规模、同类型业绩;
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税务登记证(副)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公司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正
反面);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全部齐全并密封。
六、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9:30
2、联系人:刘老师87393463
3、报名单位携带介绍信及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到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进行报名登记,由业主单位统一组织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踏勘时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报名单位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交通费用及安全责任。
4、现场踏勘即为报名,未参与现场踏勘的单位、未准时达到的单位报价无效。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符合比选文件“四、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无需购买标书、无需提前报名,现场踏勘即为报名,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均应编写目录和页码。
2、投标文件必须全部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3、报价时间:2016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4、报价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八、报价文件的评审方法:
1、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比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被淘汰,报价无效。
3、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报价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九、其他注意事项: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十一、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刘老师 87393463
郭老师 87394333
审计部(监督电话) 8739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