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电梯维保比选通知 HQ2016-21
2016-06-16 14:23后勤保障部
一、 比选邀请:
我院手扶梯、直梯77台电梯的维护保养项目以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邀请符合资格要求、有提供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 比选须知:
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投标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投标单位一经报出,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投标无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医用电梯、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A级,且在成都市域内进行工商登记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或经电梯制造单位书面授权并经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的分支机构;
3、具有与投标相关的维修保养专业技术能力;
4、3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7、近3年内做过相同规模电梯的维保工作;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单位授权证书及承担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独立法人不需要提供);
2、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3、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电梯维修保养备案证明文件;
4、投标代表为法人代表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非法人代表的,需提供“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必须齐全。
五、项目概况及维保内容:
本项目共计77台电梯包含扶梯、直梯,详见附件1“电梯明细表”,维保期限为 壹 年。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后,使用单位按季度支付维保费用,每次付款维保单位需开具正式发票。详见附件1
六、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42万。
2、符合比选文件“三、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无需购买标书,按照比选文件的“第四、五条、附件2”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均应编写目录和页码;
2、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3、报价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4、报价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七、报价文件的评审方法:
1、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比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被淘汰,报价无效。
交人。
八、其他注意事项: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九、附件1:附件1项目概况及维保内容 附件2:评分标准详表
十、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刘老师 87393463 谭老师 87393878
审计部(监督电话) 8739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