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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而不迷信医生

2019-04-18

2011年10月26日凌晨,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刘冬梅在两名护士的帮助下早产下一婴儿。护士告知家属是女婴,生下来已死亡,并将婴儿装进塑料袋丢进厕所。半个多小时后赶到的亲属要求查看,却发现“死婴”居然还在动,并且是一名男婴。经治疗,男婴目前生命体征平稳,仍在该院住院。(2011年11月3日《南方日报》)

医院负责人承认,当事医生并未使用任何仪器检测,只是根据经验主观判断“孩子不行了”,并且直接放弃了抢救。如果这种说法属实,可能就意味着主管医生是失职的,他的判断错误来源于没有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利用心电图在内的检查进行核查,导致无法鉴别出女婴“假死”。这可能是一次性质严重的失误。

发生这样的事情,医生有可能将为此失去自己的职业声誉,甚至会丢掉工作,接受病人的追责索赔。

作为医生,没有谁希望看到自己在工作中犯错失误,也没有谁想看到自己接诊的病人因此受害。但事实是,每天,失误与意外时常在不同的医生身上发生。只不过,有些失误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给患者带来了身心的伤害。就像现在一样,患者家属很难接受这一“失误”,他们要求医院赔偿30万元,并要求转院治疗。

作为普通人,实在是很难接受新闻中这种低级失误,这是折腾人心的一次意外伤害。如果不是家属细心,很可能一条幼小的生命就因此失去。所以家属的愤怒与索赔是人之常情。

医学不能100%地认识疾病,也无法保证医生们在诊疗过程中,做到永远不失误,永远判断准确。尤其是在被称为“聋哑科”的儿科,医生们无法收集到足够多的病历资料,或者也与专业能力及职业素养有关,一些医生容易因此会作出一些错误的判断,导致各种医疗意外发生。尽管,对医生的学历与专业素质要求越来越严格,医疗安全意识不断被强调,但依然难以阻止这一事实的存在,要想完全杜绝失误,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出现失误后,一是应该按照相应的卫生法规,视其行为的性质与严重程度,给予肇事医生相应的惩罚。二是积极保护患者的正当权益,给予其合理的补偿。三是作为媒体及旁观者,不适宜将一次偶然的失误、个体的错误放大扩散至整个医生群体甚至整个医疗行业,硬与一个群体职业道德直接扯上钩。因为仅根据一个医生的错误,并不能直接推断出整个行业堕落与无能的结论。

医疗是一个高风险、医疗意外时常会发生的行业,无论是再优秀再出色的医生,都有可能会在工作中失误、犯错。对待这个可能很多人不喜欢的事实,你必须得尝试去接受它。医生和患者是疾病与风险的共同受害者,是利益共同体,不存在故意制造麻烦与意外的医生。任何时候,相信医生,但又不迷信医生,这可能是一种最适宜的就医态度。

(摘自《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