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10期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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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在法治的阳光下迈向健康中国
2019-04-16
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新的阐述和部署。“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已成为中国改革发展进程中的新航标。我们有理由预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利,也即将随之进入全新的法治时代。期待圆梦健康的人们,热望法治成为健康中国的根本保障。
在法治理念的引导下实现百姓的健康中国梦,首先需要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约束权力运行,保障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包括健康权益在内的基本人权。要用法治的理念防止政府的“缺位”和“越位”,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开出政府的“责任清单”,保证其对公共领域的卫生服务、食品安全、环境治理切实负起责任,使百姓享受到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同时,要明确政府的权力清单,真正做到“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约束好“有形之手”,依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为发挥好“无形之手”创造公平有序的环境。如此,我们能够期望健康服务资源得到有序的发展,满足百姓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如此,我们能够期望长期关注的食品药品质量得到更多的保证,百姓能吃上放心食品,服上放心药;如此,我们才能期待长期困扰许多人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治理和改善,百姓呼吸清新空气、看到清澈江河的愿望不成为奢望。
在法治理念的引导下实现百姓的健康中国梦,还需要每一位行政人员和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法治的理念应体现在每一位行政和执法人员的实际工作之中。公正严明地保障公民的健康权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行政和执法行为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么,每一次行政和执法行为都将彰显法治的力量,就会成为一次法治理念的普及,就会成为一块奠定公众法治信念的新基石。
在法治理念的引导下实现百姓的健康中国梦,还需要每一位公民法治精神的树立。法治精神,既体现在依法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之上,也体现在依法履行权利,体现在尊重法律、捍卫法律,共同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性氛围和法治环境之上。健康中国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也需要每一位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维护。法治精神并非看不见摸不着,而是实实在在地存在于医疗卫生从业者依法执业的自觉行动中,存在于每一次依法依规的医保报销当中,存在于每一次理性选择法律程序解决医患纠纷的过程中……公民的法治精神最后将会成为保障依法治国的最广泛、最坚实的社会基础。
建设健康中国,让公民的健康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是时代赋予卫生计生行业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要完成这一使命,需要全行业乃至全社会的法治精神,需要加强治理能力,加快推进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我们有理由期待,在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强力推动下,全社会法治理念的普及会引领我们更好更快地迈进健康新时代。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