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深入开展2009年“小金库”治理工作

2009-07-30 00:00财务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委办【2009】14号《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省卫生厅2009年6月2日部署“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有关现金管理规定,我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把此项作为近期的大事来抓,严格规范和强化医院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一、成立机构、组织动员    
   为保证“小金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经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同时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财务处明确了工作联系人。机构的明确保证了我院治理“小金库”工作有领导、有实施部门、有分工,责任明确。  
   于6月12日正式下发省医行【2009】90号文件《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向全院统一安排部署此项工作。通过文件的学习理解,统一认识,明确政策界限,知晓四个阶段的逐步推进。利用院周会、医院院报和网站宣传发动,在院内营造良好氛围,做到了领导及工作人员任务明确,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    
   二、加强监督、自查自纠    
   公布举报电话87393203、87393392,明确举报信箱门诊3个、外科楼2个、行政楼1个共计6个,公布举报邮箱syjw3392[at]163[dot]com。公布了保护举报人制度及对举报有功的人由医院财务进行奖励的政策。明确了由审计处及纪委负责做好举报的受理、登记和查处督办工作,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于6月15至6月25日期间,对院本部61个科室及4各所属单位是否有“小金库”的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查面达到100%。在规定时间收到由单位及科室负责人签订的 “自查责任承诺书”并填写了“自查情况表”。所属皮研所、草堂病区、城东病区、动物所、院工会均进行自查,交了自查报告。
   三、汇总资料、认真自查
   财务处汇总了全院自查资料,结合院部情况,向主管部门上报自查表和承诺书。一直以来,我院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所属单位、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财务部门、各处(科)室、各所属单位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纪检、审计部门负责督促检查。经过这次自查,未发现“帐外帐”、“小金库”、私存私放、公款私存等行为和情况。    
   1、无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以各种名义挪用、转移资金的情况。财务处统一归口将收入纳入财务预算管理,科室和部门没有自行收取现金行为。
   2、无截留应交收入、收入不入帐的情况。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各项收支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核算,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入账,无虚列、多列情况。    
   3、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情况。没有用不符合制度规定以虚假事项及虚假票据套取现金行为,没有利用账户套取现金,将资金转移到账外的行为。    
   4、无巧立名目乱收费并私存私放资金的情况。    
   5、无以下属企业、个人名义存放的单位资金。加强对所属单位及内部经济实体的管理,无利用经济实体私存私放资金、坐收坐支现金形成帐外帐及小金库行为。    
   6、无另立帐目、另设帐户的资金。财务处统一负责银行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治理“小金库”问题,多次明令禁止并要求坚决治理。“小金库”的存在,不仅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诱发和滋生腐败现象,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是妨碍经济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危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毒瘤,必须坚决清除。今后我们要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岗位职责,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