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综合医院精神疾病诊疗平台测试服务项目( TY20190028)项目比选

2019-04-11 16:23招标采购中心

比选邀请

我院通过公开挂网(四川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比选方式选定一家具有资质的供应商作为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综合医院精神疾病诊疗平台测试服务项目项目供应商,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公司前来参加比选。我院将与中选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采购文件等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四川省综合医院精神疾病诊疗平台测试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TY20190028





比选须知

采购信息公示须知



本项采购信息在本网站采购文件上全文公示,潜在供应商不需要到采购人处另行领取领取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须知:

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



26.88万元,



参选文件份数须知



壹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不予退回。



参选文件规范性须知



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技术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等相关文件并全部加盖公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均应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和页码,必须全部成套密封包装,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参选文件未满足以上规范性要求,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参选文件格式见附件1-5,报名供应商如参加两个项目比选,参选文件请按项目独立密封包装。



报名暨参选文件接收须知:




报名单位携带介绍信及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暨参选文件,准时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接收报名登记。







报名暨参选文件接收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6日上午10:00-11:00







报名暨参选文件接收登记地点:

四川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浣花北路18号附1号月满西楼311室)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中心:87393407    

监督部门:    87393203

项目要求


资格要求

通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技术参数

(一) 项目概况:

四川省综合医院精神疾病诊疗平台测试服务项目要求:一是在项目计划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测试工作目标。二是持续加强软件测试规范工作,不断推动软件开发质量的提高,协助推动平台系统的稳定。三是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紧紧围绕提高软件质量、项目上线推广的目标,达成质量测试的度量指标,提高关键质量水平。此外,需有效利用工具,合理安排资源,提高软件测试效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功能测试、集成测试、性能测试、回归测试中,充分利用自动化测试工具可提高测试效率和测试覆盖率。


为四川省综合医院精神疾病诊疗平台测试服务项目进行平台系统测试、集成测试、验证测试、安全测试和自动化测试等;测试内容包括对四川省综合医院精神疾病诊疗平台提供系统检测及量表检测服务,编写测试用例,通过系统化的测评,对平台生成的各类心理评估量表的名称、条目、选项、计分键、因子及总分的计算规则、结论等进行全面的测评与分析。

(二)技术要求(见附件6)





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

报名暨接收参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其余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该项目为总价包干,参选单位应先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根据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比选文件及图纸、比选文件补充答疑、补充通知、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踏勘现场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支付条件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30%,测试报告提交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70%。





交付地点

四川省人民医院心身医学中心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验收标准

投标人按照技术要求完成测试项目全部工作并出具检验测试报告(含缺陷报告),报告须获得采购人认可方可通过验收



售后服务

维护期内,服务商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接到新的测试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接受并进行测试任务。



质保期

试项目服务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服务质保期一年,服务期内无偿接受并为采购人提供本项目的后续测试服务。配套软硬件系统质保期3年。

证明材料

要求

参见附件1-5





评审办法

说明

1.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比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按照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人。(见附件7)

3.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要求到评审现场进行谈判和澄清。

4.一家供应商参选采购人将直接与该供应商进行谈判,二家以上供应商参选评审专家将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后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比较。





其他说明

1.采购人有权利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取消采购,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人将以邮件方式向项目中选单位发放中选通知书通知采购结果。





附件:1-5.参选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