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实训楼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测量TY2019007

2019-03-01 09:25医学装备部招标采购中心

比选邀请

我院通过公开挂网(四川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比选方式选定一家具有资质的供应商作为四川省人民医院科研实训楼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测量项目供应商,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公司前来参加比选。我院将与中选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采购文件等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四川省人民医院科研实训楼项目房屋建筑面积测量项目







项目编号

TY2019007







比选须知

采购信息公示须知




本项采购信息在本网站采购文件上全文公示,潜在供应商不需要到采购人处另行领取领取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须知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




参选文件份数须知




壹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不予退回。




参选文件规范性须知




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技术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等相关文件并全部加盖公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均应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和页码,必须全部成套密封包装,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参选文件未满足以上规范性要求,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参选文件格式见附件1-5.




报名须知

此项目要求现场踏勘    √




报名单位携带介绍信及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准时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接收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上午10:00-11:00










报名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应龙六社

(四川省人民医院动物实验研究所区域)










报名后由业主单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未报名暨参加现场踏勘的单位,递交参选文件为无效参选。










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踏勘时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报名单位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交通费用及安全责任。










参选单位携带介绍信及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参选文件准时进行参选文件接收登记,逾期不接受登记。










参选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3月13日上午10:00-11:00










参选文件接收地点:

四川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办公室

(浣花北路18号附1号红楼306室)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中心:87393407

基建办公室:  87393231        

监督部门:    87393203

项目要求


资格要求

通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专业要求

7.在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和房管局备案




技术参数

供应商报名后项目图纸发送供应商登记邮箱







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

报名暨接收参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其余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该项目为总价包干,参选单位应先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根据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比选文件及图纸、比选文件补充答疑、补充通知、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踏勘现场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支付条件

验收款:合同总价款100%

证明材料

要求

通用要求

1.有效的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

3.根据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格式要求的其他材料




评审办法

1.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比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按照最低价原则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人。

3.如采购人需要供应商到评审现场进行谈判和澄清,评审时间评审前另行通知。







说明

1. 采购人有权利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取消采购,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 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要求到现场进行谈判和澄清。

3. 采购人将以向项目中选单位发放中选通知书通知采购结果。







附件:参选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