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学装备采购信息公示ZB2019054
2019-09-25 11:00招标采购中心
一、采购方式说明:
1.院内统一采购挂网比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院内比选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由我院进行比选。供应商比选报价一经报出,在医院组织现场谈判前,不可撤回、不可更改,否则该报价无效。
2.递交《院内比选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院内比选报价文件》的具体格式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
二、采购项目:
三、综合说明:
1、四川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负责组织本次采购事宜。本次采购,医院可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结果进行比对,如有异常情况,可以暂不采购,无义务向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2、本次采购的项目所报价格应包含制作、包装、运输、税金、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3、为了加强医学装备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设备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依照《医疗器械索证制度》要求,《院内比选报价文件》须包含以下资料:
序号 | 资料类别 | 包含内容 | 数量 |
1 | 报价 | 产品报价(填写附件2) | 1 |
产品所涉及医疗耗材的报价(填写附件3) | 1 | ||
2 | 产品资料 | 产品彩页资料 | 1 |
产品性能、参数及配置的详细说明 | 1 | ||
3 | 经销商资质 | 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1 |
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表 | 1 | ||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 1 | ||
销售人员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 1 | ||
产品合格证 | 1 | ||
经营单位获得的委托授权书(逐级) | 1 | ||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 | 1 | ||
其他相关证件 | 1 | ||
4 | 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 如果有,请按照实际情况准备 | 1 |
以上表格中涉及的所有资料,务必加盖最终开具发票的经销商鲜章,并按照资料类别分别装订,所有资料均封装于同一个资料袋中。
对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界定的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中与医疗器械相关的部分无需提供。
4、技术质量要求:供应商向我院供应的货物均应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合格产品,有具体的规格型号、明确的生产厂商和原产地,完全符合我院要求的技术参数。如不符合要求,由供应商限时免费更换,产生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售后服务:24小时电话咨询,可随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并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授权。
6、交货期限:货物买卖合同(医用耗材购销协议)签订完成后,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按时交货。
7、付款方式:货物买卖合同签订生效后,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我院按流程结清货款。
8、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9月29日上午10:00-10:30时间段内将院内采购比选项目所需资料盖章密封,递交至四川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不接收邮寄件),地址为成都市浣花北路18号附1号3楼311室(招标采购中心开标评标室二)。密封袋上应黏贴统一封面(下载附件1打印)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未按时递交资料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院内比选。
9、本次院内比选会议将于2019年9月29日下午2:30在招标采购中心311室(招标采购中心开标评标室二)召开。请各位潜在供应商准时到达比选现场。
10、各生产或经营企业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造假者,立即终止交易活动,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中心 贺老师 028-87393214
审计部(监督电话) 028-873932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