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腔内流场超声可视化观测关键技术的建立和应用”成果鉴定(TY20190037)
2019-04-16 14:18招标采购中心
比选邀请 | 我院通过公开挂网(四川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比选方式选定一家具有资质的供应商作为四川省人民医院心腔内流场超声可视化观测关键技术的建立和应用”成果鉴定项目供应商,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公司前来参加比选。我院将与中选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采购文件等签订采购合同。 | ||
项目名称 | 心腔内流场超声可视化观测关键技术的建立和应用”成果鉴定 | ||
项目编号 | TY20190037 | ||
比选须知 | 采购信息公示须知 | 本项采购信息在本网站采购文件上全文公示,潜在供应商不需要到采购人处另行领取领取采购文件。 | |
最高限价须知: 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 | 1.64万元, | ||
参选文件份数须知 | 壹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不予退回。 | ||
参选文件规范性须知 | 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技术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等相关文件并全部加盖公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均应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和页码,必须全部成套密封包装,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参选文件未满足以上规范性要求,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参选文件格式见附件1-5,报名供应商如参加两个项目比选,参选文件请按项目独立密封包装。 | ||
报名暨参选文件接收须知: | 报名单位携带介绍信及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暨参选文件,准时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接收报名登记。 | ||
报名暨参选文件接收登记时间: 2019年4月23日上午10:00-11:00 | |||
报名暨参选文件接收登记地点: 四川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 (浣花北路18号附1号月满西楼311室) | |||
联系方式 | 招标采购中心:87393407 监督部门: 87393203 | ||
项目要求 | 资格要求 | 通用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
技术参数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从超声医学图像信息着手,系统研究了心腔内流场的超声可视化观测方法和临床应用方法。 技术需求: 1、函评鉴定最少5位不同单位的专家,至少1名省外专家。 2、专家应包括科研、教学、临床等三方面专家。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殊情况可聘请不多于3人副高级职称人员。 4、评审专家所从事的专业与被评审成果专业相符或相近。 5、函审鉴定的必须上加盖函审专家单位行政章。 6、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应对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所提供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可用于国家级、省部级的相关科技进步奖申报。 | ||
商务要求 | 报价要求 | 报名暨接收参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其余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该项目为总价包干,参选单位应先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根据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比选文件及图纸、比选文件补充答疑、补充通知、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踏勘现场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 |
支付条件 |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挂账后付款100%。 | ||
交付地点 | 四川省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交付时间 | 科技成果评价技术咨询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 | ||
验收标准 |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1)中标人提供完整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等相关文件,主持鉴定单位或组织鉴定单位需在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证书等文件相应的意见栏签署鉴定意见并签名。 (2)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鉴定意见”,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关键的研究结论;创新点;所达到的整体水平;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等。 (3)中标人完成成果鉴定后,应提供科技成果登记号,以备采购人报奖用。 (4)中标人所提供的成果鉴定结果必须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由成果鉴定产生的任何纠纷以及造成的各项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 ||
证明材料 要求 | 参见附件1-5 | ||
评审办法 说明 | 1.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比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按照最低价的原则确定本项目的成交人。 3.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要求到评审现场进行谈判和澄清。 4.一家供应商参选采购人将直接与该供应商进行谈判,二家以上供应商参选评审专家将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后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比较。 | ||
其他说明 | 1.采购人有权利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取消采购,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采购人将以邮件方式向项目中选单位发放中选通知书通知采购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