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装备采购信息公示 ZB2018005
2018-05-30 14:43医学装备部招标采购中心
一、 采购方式说明:
1. 院内议价采购: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议价采购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由我院进行比选,在满足临床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以《议价采购报价文件》中所填报价格最低者中标,并将结果通知供应商;如比选结束后确有特殊情况需再度议价的,将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医院有权不告知所有供应商最终议价结果。
2. 递交《议价采购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议价采购报价文件》的具体格式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
二、 采购项目:
编号 | 采购方式 | 采购项目 | 使用科室 | 备注 |
1 | 院内采购 | 放射科全院胶片自助系统(耗材及相关设备) | 全院统筹 | 递交资料时,一并提交样品 (请提供头颅MRI样片、胸部CT样片、腹部CT样片、四肢DR样片,不提供病人信息) |
三、 参加医院院内比选项目,经销商需准备以下资料(耗材要求):
1、最终成交价格清单(一式四份)
2、经销商资质证明材料一套,包括以下材料:
(1)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表
(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销售人员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产品合格证
(6)经销商获得的委托授权书(逐级)
(7)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
(8)其他相关证件。
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界定的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中与医疗器械相关的部分无需提供。
3、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最终开具发票的经销商鲜章
4、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四、 设备资质要求
1、参数要求:
(1)可支持打印幅面: 10*12、14*17(可根据医院需求定制开发)。
(2)热敏或激光打印。
(3)网络打印:支持全院自助打印。
(4)胶片打印分辨率:大于500DPI。
(5)耗材供应:原厂提供。
(6)打印机语言:中文。
(7)胶片密度:大于等于3.6.
(8)识别率:大于99%。
(9)取片方式:条码和刷卡。
(10)胶片规格:贰种。
(11)应用科室:放射科DR、CT、核磁共振等影像科室。
(12)公共自助系统安放地点:第一、第三住院大楼大厅,第二住院大楼CT登记台旁,体检中心。
(13)各部门像机安放地点:第二住院大楼二楼普放大厅、一楼CT室、负一楼核磁共振室。
2、为了加强医学装备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设备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依照《医疗器械索证制度》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各一套,且均须加盖最终开具发票的经销商工章:
(1)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表
(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销售人员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产品合格证
(6)经营单位获得的委托授权书(逐级)
(7)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
(8)提供参与比选同型号设备在川的使用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发票、中标通知书等证明。
(9)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界定的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中与医疗器械相关的部分无需提供。
3、技术质量要求:供应商向我院供应的货物均应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合格产品,有具体的规格型号、明确的生产厂商和原产地,完全符合我院要求的技术参数。如不符合要求,由供应商限时免费更换,产生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售后服务:24小时电话咨询,可随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并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授权。
5、交货期限:货物买卖合同(医用耗材购销协议)签订完成后,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按时交货。
6、本次采购,医院可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结果进行比对,如有异常情况,可以暂不采购,无义务向供应商解释具体原因。
四、报名
挂网议价采购项目请于2018年6月6日上午08:30-10:00时间段内将所需资料和样品(其中样品单独密封)盖章密封递至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学装备部3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议价项目编号、名称、是否复用、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并在信封的密封处加盖公章)。
联系人:医学装备部 陈老师 028-87393216
审计部(监督) 028-87393203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 邮编:61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