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道路设施比选公告TY2018024
2018-07-24 09:24医学装备部招标采购中心
一、比选邀请:我院拟采购一批院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请有意参选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比选内容后根据我院提出的比选要求进行报价。
二、比选须知:参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比选文件至指定地点。参选单位只能提交一次报价,不得更改;参选单位一经作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视为无效。递交参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参选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保卫部院内道路设施一批。
2、采购需求、参数配置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4、质保期:一年。
5、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内免费维保,保期外保养、维修只计成本费,使用期提供技术及配件服务,按国家规定实行质量三包。质保期内若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货单位无条件对有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修复或更换。
6、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95%,质保期满后支付5%。
7、项目控制价:3万元
8.质量要求:投标人投标货物均为经试验合格的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投标人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书);
注:以上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报名及文件的接收登记:
1、符合比选文件资格要求的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文件于2018年8月1日上午9:00:00—11:00在审计部的监督下递交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2、本项目需样品(锥形桶、塑料水马、警戒线),去除所有产品标识;
3、报名及文件的接收登记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六、评审方法:
根据附件2“综合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中选。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人有权利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取消采购,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八、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中心 87393463
审计部(监督) 8739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