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信息公示 [2018]02
2018-03-19 16:39医学装备部招标采购中心
我院拟采购如下医疗产品:
放射科: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
超声科: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心血管超声和心功能科: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体检中心: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欢迎有相关设备、具备合格资质、具有相应供应及服务能力的厂家、代理商将设备相关资料详见“医学装备部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附后),密封后递送至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学装备部2办公室,密封后请在封面注明申购的临床科室、项目、递交资料的公司全称、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递交设备资料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9:00AM至10:00AM。
请将产品的PPT介绍资料发送至医学装备部邮箱:sbc3214[at]vip.163[dot]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所投项目内容,邮件正文应注明代理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PPT以附件方式电邮,PPT标题为“项目名称+递交资料的公司全称”。
3月26日前未按时发送邮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参与此轮市场调研,请相互转告。
监督部门:医院审计部
医学装备部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7393255
医院审计部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7393203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 邮编:610072
【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参加医院院内比选和信息收集项目,经销商需准备以下资料:
1、报价清单(一式五份)包含:
(1)产品最终报价
(2)产品所涉及医疗耗材、配件的最终报价
(3)华西采购依据
2、经销商资质证明一份,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产品所涉及逐级授权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经营)企业备案表
(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销售人员委托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5)产品合格证
(6)经销商获得的委托授权书(逐级)
(7)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
(8)其他相关证件。
对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界定的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中与医疗器械相关的部分无需提供。
3、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有)。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最终开具发票的经销商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