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患者服务中心共享充电宝项目比选(TY2018054)

2018-10-31 10:39医学装备部招标采购中心

比选邀请

我院通过公开挂网(四川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比选方式选定一家具有资质的供应商作为四川省人民医院门诊患者服务中心共享充电宝项目供应商,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公司前来参加比选。我院将与中选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采购文件等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四川省人民医院门诊患者服务中心共享充电宝项目









项目编号

TY2018052









比选须知

最低限价须知 2000元/月



采购人支付资金项目:本项目控制价为 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



采购人收取资金项目:本项目控制价为2000元/月,供应商报价不低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



参选文件份数须知



壹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不予退回。







参选文件规范性须知



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技术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等相关文件并全部加盖公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均应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和页码,必须全部成套密封包装,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参选文件未满足以上规范性要求,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







参选文件组成



参见本比选文件商务要求中其他要求、附件1-5《参选文件格式》暨证明材料要求。







报名暨参选文件接收须知




此项目要求现场踏勘 ×



此项目要求现场踏勘 √







参选单位携带介绍信及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参选文件准时进行报名暨参选文件接收登记,逾期不接受登记。授权代表有权全权代表参选供应商处理评审过程澄清、谈判等相关事宜。



参选单位携带介绍信及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参选文件准时进行现场踏勘,报名暨参选文件接受登记。授权代表有权全权代表参选供应商处理评审过程澄清、谈判等相关事宜。







报名暨参选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月/日下午14:00-14:30



现场踏勘时间:2018年11月/5日下午14:00-14:30

报名暨参选文件接受时间:2018年11月8日下午14:00-14:30







地点:  

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



项目管理部门



87393928







招标采购中心



87393407







监督部门



87393203

项目要求


资格要求

通用要求

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









专业要求







技术参数

1、 数量与充电设备型号要求:数量以满足我院的需求,有需求随时添加.型号能满足所有的通迅设备的充电需求。

2、管理要求:“共享充电宝”项目公司免费提供设备及后期运营维护服务,医院只需提供电源接入及安放位点,无设备与人工管理成本。

3、服务时间要求:24小时,包括周末及节假日。

4、服务便捷要求:“共享充电宝”采用手机扫码支付,付款方式安全、便捷。









商务要求

报价要求

参选文件报价为包干价格。









支付条款

月付









服务期限

3年









其他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有效的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







评审办法

1、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比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评审现场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评审情况要求参选人进行澄清、谈判。









附件:参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