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氯酸钠定点供应商比选 HQBX2017-53
2017-07-04 16:00后勤保障部
一、比选须知:
参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参选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参选单位一经报出,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二、项目介绍
1、物资名称:次氯酸钠A型II级,暂估数量530 吨,结算数量以
实际订单为准。
2、使用功能:污水处理、消毒杀菌。
3、质量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次氯酸钠》(GB 19106-2013A型II级标准),有效氯≥10%,到货质量合格率100%。
4、其他要求: 到货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并于24小时内免费更换。院方随时有检测水质的权利,若检测结果不达标,责令中选公司限时整改。如中选公司未整改或整改后还不合格,则院方有权拒付货款并解除合同,中选单位赔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由此给院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中选单位承担。
5、合同期限:贰年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比选内容。
2、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如无危化品运输资质,可以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但必需提供相关委托协议、运输单位资质的复印件;
4、提供2016年、2017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
5、具有近三年相同的供货业绩;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第1-4项条款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第5-9项条款需报名单位提供原件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且必须齐全。
四、报价格式:
次氯酸钠(GB 19106-2013A型II级) 元/吨。此次报价要求采取包干价,所报价格包括:货品、运输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等全部费用。
五、文件的递交:
1、符合比选文件资格要求的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 7月12日上午9:00—10:00递交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2、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和“附件1评分标准样表”的要求必须提供本文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报价、业绩和服务方案等相关文件并全部加盖公章;
3、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均应编写目录和页码,必须全部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只需壹份;无需购买标书。
4、报价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六、评审方法:
根据附件1“评分标准样表”下载,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中选。
七、其他注意事项:
参选单位对比选文件如有疑问的,在2017年7月12日前可以进行书面质疑,若不提出书面质疑的,则视为参选单位默认本采购文件规定,中选后采购合同价不作调整。
八、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刘老师 87393463
污水处理站 赵老师 87393299
审计部(监督) 8739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