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比选 HQBX2017-10
2017-06-26 15:54后勤保障部
一、比选须知:参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参选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参选单位一经报出,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二、项目介绍
1、项目内容:2017年医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完善医院慈善管理办公室工作内容和工作机制,实现慈善工作与病患治疗、医院管理的有机融合;推动医院慈善服务与医务社会工作的协同发展;完善志愿者管理与服务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和公众生命教育基地,探索医院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
3、服务指标:
(1)在医院慈善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下,参与医院慈善活动的举办,对接慈善组织、基金会和企业等,针对有需要的病患、职工等相关群体开展资源(人财物)链接工作,全程跟进慈善资源的使用,服务期限内建立1-2个医院慈善品牌项目,完成项目和个案筹款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依托儿童医学中心开展服务试点,建立“医护+社工”跨专业团队,坚持全人服务理念,介入儿童前期筛查、治疗、康复跟进及照顾者服务,完善服务需求和成效评估体系;
(3)规范和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建立4个常态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者培训、服务和嘉许工作,协助团委志愿服务工作推进,推动医院建立公众生命教育基地建设;
(4)开展开展医务社工推广计划,开展院内社工宣传,参与相关专业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培养社工专业能力。
4、项目控制价:人民币12万元。
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6、费用支付方式:首付50%,协议执行三个月后支付20%,项目结束评估后支付30%。
三、资格要求:
1、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登记满2年以上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上近两年年检合格证明,有完善的组织机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2、有健全的项目服务团队和良好的执行能力,并且确保项目执行团队中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3、机构具有开展相关成功筹款经验、机构必须具有在医院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有儿童社工作服务经验的机构优先。
4、机构或项目负责人具有市级以上社会工作示范项目的管理经验且取得优秀社会效果者优先。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必须齐全,原件备查。
四、文件的递交:
1、符合比选文件资格要求的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7年 7月5日上午9:00—11:00递交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2、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和“附件2评分标准样表”的要求必须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报价、业绩和服务方案等相关文件并全部加盖公章;
3、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均应编写目录和页码,必须全部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只需壹份;无需购买标书。
4、报价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五、评审方法:
根据附件2“评分标准样表”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中选。
六、其他注意事项:参选单位对比选文件如有疑问的,在2017年7月5日前可以进行书面质疑,若不提出书面质疑的,则视为参选单位默认本采购文件规定,中选后采购合同价不作调整。
七、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刘老师 87393463
院慈善管理办公室 周老师
审计部(监督) 87393203
附件:综合评分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