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剂量摆药机维保项目比选 HQBX2017-36-3
2017-10-24 10:09后勤保障部
比选邀请:我院通过公开挂网(四川省人民医院官方网站)比选方式选定一家具有资质的供应商作为四川省人民医院单剂量摆药机维保项目供应商,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公司前来参加比选。我院将与中选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采购文件等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四川省人民医院单剂量摆药机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HQBX2017-36-3
比选须知 | 最高限价须知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8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 | ||||||||||
参选文件份数须知 | 壹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不予退回。 | |||||||||||
参选文件规范性须知 | 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技术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和报价等相关文件并全部加盖公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均应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和页码,必须全部成套密封包装,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参选文件未满足以上规范性要求,作无效参选文件处理。 | |||||||||||
履约保证金须知 |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 |||||||||||
报名须知
| 报名单位携带介绍信及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参选文件准时进行报名暨参选文件接收登记,逾期不接收报名暨参选文件接收登记。 | |||||||||||
报名暨参选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 | ||||||||||||
报名暨参选文件接收地点: 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办公室 | ||||||||||||
联系方式 | 后勤保障部:87393407 监督部门:87393203 | |||||||||||
项目要求
| 资格要求 | 通用要求 | 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若是非生产厂家参加比选,需参选人提供厂家针对本次比选的授权 | ||||||||||||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 ||||||||||||
专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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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
1软件的售后服务: 摆药机操作软件的升级(出现新的升级版本时),使用培训和咨询;摆药机的系统恢复;例行维护时升级我公司安装的杀毒软件至当前最新版。 2硬件的售后服务: 摆药机硬件的升级(厂家提供时);故障排除、维修、药盒的零部件的更换、机械的调整、零配件更换。 3日常维护保养服务: 每月一次对摆药机的清洁、维护和状态检查、每半年一次整体大保养、每年更换一次干燥剂。 4远程技术服务: 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疑难解答。 | |||||||||||
商务要求 | 报价要求 | 参选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参选单位一经报出,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报名暨接收参选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其余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该项目为包工包料总价包干,参选单位应先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根据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比选文件及图纸、比选文件补充答疑、补充通知、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踏勘现场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并在报价分荐明细表中注明所选用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及价格; | ||||||||||
支付条款 | 第一次付款:合同总价款 50% (合同签订生效且完成支付申请手续半年内) 第二次付款:合同总价款50% (合同签订生效且完成支付申请手续7个工作日内) | |||||||||||
服务期 | 1年 | |||||||||||
证明材料 要求 | 1 | 有效的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 |||||||||||
3 | 若是非生产厂家参加比选,需经销商提供厂家针对本次比选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注:复印件加盖公章。) | |||||||||||
评审办法 | 1、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比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根据报价中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