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学校科研实训楼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比选通知HQBX2017-12
2017-03-27 12:37后勤保障部
一、比选邀请:我院拟通过比选选择一家单位进行四川省人民医院护士学校科研实训楼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比选。请有意参选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比选内容后根据我院提出的比选要求进行响应。
二、比选须知: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至指定地点。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护士学校科研实训楼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97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997.58平方米,建筑层数为3层, 建筑屋面高度12.45米。
3、工作内容:本次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检测单位需完善检测数据管理,加强检测原始数据管理,准确完整记录检测信息,检测数据应能溯源。试验台应安装设视频监控,试验过程全程录像备查,录像存放时间不应少于3个月。
(2) 检测单位需完善检测收样管理,检测单位收样时应严格检查样品的二维码标识是否完好、通过监管系统核对样品信息、将收样编号与该样品的二维码标识进行关联。检测单位不得收取未按要求粘贴二维码标识或二维码标识不完整的施工现场送检样品。
(3)检测单位每周至少应安排1—2次到现场现场取样,能及时把检测报告传给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
(4)检测单位应完善检测报告管理,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字迹清晰、结论准确、签字盖章齐全。检测数据、检测报告未按要求同步上传系统的,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台账,对涉及机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不合格检测结果,应立即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结算方式: 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即向乙方预付检测总费用的20%,主体完工前支付至检测总费用90%,竣工验收前支付剩余的10%。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检测单位经营范围需涵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咨询等相关服务;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税务登记证(副)(三证合一的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正反面);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检测单位经营范围需涵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咨询等相关服务;
4、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要求:
1、根据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比选文件补充答疑、补充通知、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踏勘现场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甲方在合同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任何金额增加都不予认可。
3、参选单位应对项目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或延期申请将不获批准;
5、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报价单位加盖单位的公章。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有意向投标的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踏勘时引起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八、报名暨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需携带介绍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
2、按照比选文件第五、六、七款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3、投标文件均应编写目录;
4、投标文件包括:①资格性文件②技术、服务性文件③报价单。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5、报名暨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4月5日上午9:00-11:00,逾期不接受报价。
6、报名暨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九、报价文件的评审方法:
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的最低报价原则确定成交人。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淘汰,报价无效。
十、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的中选人为总承包人 ,不得转包。
十一、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87393407
基建部 87393395
审计部(监督) 8739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