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学校科研实训楼项目监理比选通知 HQ2016-73
2016-12-07 15:46后勤保障部
一、比选邀请:为保证我院护士学校可研实训楼项目施工质量及工程安全,拟采取院内比选方式选取壹家专业公司进行对该项目进行工程监理,请有意参选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比选内容后根据我院提出的比选要求进行报价。
二、比选须知:
1、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投标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不得更改;投标单位一经做出投标,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无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2、工作内容:对护士学校科研实训楼项目进行工程监理。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为从本工程施工开始到质量保修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监理工作内容:协助委托人编写开工报告;
2.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
3.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4.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
6.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选择分包的单位;
7.编制投资控制计划,复核承包人报送的进度月报和工程结算的已完工程量、综合单价及其总价,签署工程中期付款凭证;
8.设计变更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委托人批准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
9.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按国家相关要求抽查、测试;
10.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技术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对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包人实施预控措施并旁站监控;
11.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2.分阶段进行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13.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
1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5.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委托人和有关主管部门;
16.督促检查承包人及时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17.组织对工程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对施工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18.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19.编制监理工作竣工文件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
20.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22.施工合同中明确的监理人的责任。
监理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工程的组织协调。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承包人凭发包人书面通知项目管理班子进场后14天内付监理费暂定金额的20%;项目主体封顶并通过主体验收付至项目监理费暂定金额的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付至项目监理费暂定金额的90%;项目通过工程结算后14天内付至项目监理费最终费用的95%;余款(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本项目工程质保期满30内支付,因监理原因造成质量责任事故的,委托人有权扣除部分或者全部质量保修金。
4、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投标方应按国家相关规范,以项目总价百分比进行报价,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投标方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投标无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无财务亏损。
7、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建筑或工民建高级职称。
四、资格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副)、税务登记证(副)(三证合一的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正反面);
2、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3、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暨从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
4、2013-2015年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暨技术服务文件要求:
1、监理收费下浮比例(需明确在国家收费标准基础上下浮比例,承诺下浮比例超过20%视为投标无效)
2、项目组人员名单(工程项目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3、总监理工程师近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缴存单位需与投标单位为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合法证明)
注:未全部具备以上3个文件的投标文件即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报名暨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报名要求:报名单位需携带介绍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
2、按照比选文件第三、四、五款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均应编写目录;
4、报价文件包括:①资格性文件②技术、服务性文件③报价单。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5、报名暨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12月14日上午8:00-10:00,逾期不接受报价。
6、报名暨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七、评审方法:
1、按照本须知规定,根据评分标准详表进行综合评审,后附评分标准详表。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淘汰,投标无效。
3、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报价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2、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备人员派驻项目。缺少一人罚款10000元。
3、要求监理单位在实施科研实训楼项目监理任务过程中专监在上班时间必须每天坚守施工现场总监每周必须3天坚守现场,严把工程质量,一天不到罚款500元(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有需要监理单位协助解决的工作任务时,监理单位因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派人配合并处理至工作完成。
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九、附件:评分标准表
十、联系方式:
基建办 87744356
后勤保障部 87393407
审计部(监督) 8739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