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消防设备采购比选通知 HQ2016-66-3
2016-12-22 13:53后勤保障部
一、 比选邀请:
我院微型消防站已成立,现采购一批消防设备,请有意参选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比选内容后根据我院提出的比选要求进行报价。
二、 比选须知:
参选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参选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参选单位一经报出,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参选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署合同并具备履约能力的经营生产厂家、制造商、代理商等。
2、符合相应的生产、销售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第1-2项条款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第3-8项条款需报名单位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且必须齐全。
四、报价要求:
1、根据本文件提供的附件设备参数资料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所报价格包括:设备费、材料(含全部配件、辅件)费、设计费、施工费、安装费、人工费、管理费、运杂费、保管费、利润、税金等等全部费用(交钥匙工程)。
2、全套报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报价单位加盖单位的公章。
3、此次报价要求采取包干价,本项目控制价为 20万。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符合比选文件“四、资格要求”的单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6年 12月28日 上午9:00—11:00递交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2、参选公司根据附件1的要求提供部分样品展示。
3、参选单位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售后服务方案和报价等相关文件并全部加盖公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均应编写目录和页码,必须全部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参选单位递交的文件只需壹份;无需购买标书。
4、报价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六、报价文件的评审方法:
1、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比选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
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淘汰,报价无效。
3、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报价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八、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刘老师 87393463
保卫部 郭老师 87394333
审计部(监督电话) 8739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