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比选HQ2016-42
2016-08-17 11:03后勤保障部 审计部
一、询价邀请:
因我院审计工作需求,拟于2016年9月-11月对我院负有经济责任的直属单位和内部机构原负责人实施离任审计,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报名。
二、询价须知:
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价文件至指定地点。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后文说明;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如有贻误,后果自负。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由其承担一切后果。
三、审计范围:
1、被审计部门包括:服务中心、工会、护士学校、学术期刊部、营养科和司法鉴定所。
2、审计年度:2013 -2015年
3、我院将统一组织一次项目情况介绍会,时间:2016年8月23日9点30分,地点:行政楼七楼审计部,请投标公司委派一名代表准时参与,过时不侯,参与人须携带法人授权书或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未参与情况介绍会的公司报价无效。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必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
3、近三年来有承担同等规模项目的业绩。
4、须入选《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2013年版)。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证明材料:提供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六、服务要求:
1、需提供本项目审计方案的承办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资格证书复印件等),并加盖公章。
2、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3、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我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纠纷。
4、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卫财务发【2014】3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计。
七、报价要求:
1、此次报价要求采取包干价。
2、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1、符合比选文件“四、资格要求”且参与了项目情况介绍会的单位请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均应编写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只需一份。
2、投标文件必须全部密封,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比选编号、比选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缝章。
3、报价时间:2016年8月25 日上午9:00—11:00,逾期不再接受
报价。
4、报价地点: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
九、报价文件的评审方法:
1、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符合询价文件的资质要求且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报价文件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的将被淘汰,报价无效。
3、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和报价综合评分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2、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需要追溯时将延伸至以前或以后年度。
十一、附件1: 评分标准详表
十二、联系方式:
后勤保障部 刘老师 87393463
审计部(监督电话) 87393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