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项评估
2018-08-21 16:01药学部
8月1日,我院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评估结果出炉,全国教指委的公布结果为“合格”。
我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于2014年申请增列获批,2015年开始招生,2015到2017年已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59名。2017年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需接受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的全国2018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对此,医院高度重视,药学部组织药学教研室工作人员认真研读《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评估指标体系》,积极撰写评估资料、汇总相关证明材料,多次组织药学专业硕士学位点建设专家咨询会,邀请中国药科大学、四川大学等药学教育专家探讨交流,并结合专家意见和建议完善评估资料,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本项评估工作以评促建,有力推动了我院药学教研室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也将激励药学部教研室继续在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科建设特色方面不断提高、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