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为全国首批国际疾病分类代码应用试点医院

2022-01-24 09:58病案统计科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关于开展国际疾病分类代码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我院作为全国59家首批试点医院之一,积极配合开展国际疾病分类第十一次修订本(以下简称“ICD-11”)试点应用工作。1月21日,辜玉刚副院长组织召开ICD-11试点工作启动会,医务部、信息中心、ICU、感染科、烧伤科、病案统计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

会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医疗管理处张萌处长强调了ICD-11试点工作的背景,以及对于推动医疗卫生数据与国际接轨和支撑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国家病案质控中心王怡主任通过线上形式为大家介绍了ICD-11编码工具及其主要特色功能,并就本次试点工作的要求、目的、任务和时间节点安排作了具体阐述。辜玉刚副院长表示,此次ICD-11试点工作任务艰巨、时间紧,为确保有序推进实施,对各部门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强化宣传培训,学实学透。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快速启动试点工作;三是多方协调,强化担当。由病案、信息、医务、各临床科室协同推进;四是抓好落实。作为国家首批试点医院,各部门要攻坚克难、创新实践、试出亮点。

本次会议增进了各部门对ICD-11的了解,明确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及职责分工,为试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